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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农信社因违法放贷被罚50万元 3人终身禁业

2026-03-20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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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正式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保金罚决字〔2026〕2号),对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苑农信社”)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涉事机构及多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严肃处理,彰显了监管部门整治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坚定决心。

3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正式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保金罚决字〔2026〕2号),对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苑农信社”)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涉事机构及多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严肃处理,彰显了监管部门整治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坚定决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清苑农信社因存在“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了银行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联社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相关责任人处罚方面,共有7名时任清苑农信社相关岗位人员受到处罚。其中,3人被处以终身禁业处罚,分别为:时任清苑农信社小额贷款中心经理、授信审批部经理吕红启,时任清苑农信社小额贷款中心经理王东晨,时任清苑农信社小额贷款中心副经理魏向永,以上3人被依法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此外,时任清苑农信社小额贷款中心客户经理刘扬、刘跃辉,以及先后担任该联社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刘金鹏、张永健,因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处以警告处罚。

银行业是金融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行为不仅会损害金融机构自身稳健运营,还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对清苑农信社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再次警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规范信贷业务操作,强化内部管理,切实防范信贷风险;同时,也提醒银行业从业人员坚守职业底线,依法履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下一步,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推动银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来源:闪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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