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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招标”“右手中标”?汉台七千余万元项目陷“内循环”争议

2025-10-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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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关联企业“包揽”招投标项目早已被明令禁止,且长期饱受舆论质疑,但近日有知情人士称,汉中市汉台区一个估算总投资超七千万元的重点项目,仍疑似在关联企业间上演“兄弟联手”“父子合作”的“内循环”操作,引发关注。

尽管关联企业“包揽”招投标项目早已被明令禁止,且长期饱受舆论质疑,但近日有知情人士称,汉中市汉台区一个估算总投资超七千万元的重点项目,仍疑似在关联企业间上演“兄弟联手”“父子合作”的“内循环”操作,引发关注。

2025年9月3日,汉中市文化包装产城融合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发布招标公告。该项目由汉中市汉台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业主),建设资金100%来自自筹。项目依托原汉中市平板玻璃厂老旧厂区实施更新改造,涵盖园区道路、绿化景观、照明电力、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升级,并新建社区综合服务、停车配套等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成后,将打造为集印刷包装产业聚集区与文化创意体验街区于一体的综合性园区,沿东侧溪谷布局餐饮、文创类小微企业集聚带。项目估算总投资额达7600万元。

(来源:汉中资源交易平台)

然而,10月11日公布的中标结果显示,牵头单位为汉中更新建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为西安思维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看似常规的中标结果背后,却隐藏着招标人和中标人亲如“兄弟”的关系。

(来源:天眼查)

根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汉中市汉台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汉中市汉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持有此次中标牵头方——汉中更新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79.06%的股权;而本次招标的业主单位——汉中市汉台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正是汉中市汉台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来源:天眼查)

换言之,招标人与中标人虽名义上独立,实则同属一个国资体系下的“兄弟公司”,存在明显的控股与管理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属无效。”

显然,此类“自己招自己”的操作,已触及招投标公平底线,涉嫌规避监管、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来源: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更值得注意的是,类似情形并非孤例。早在2025年6月16日,汉中市汉台区轻工业产业基地一期C区环境整治及停车场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的中标结果亦引发争议:中标联合体仍以汉中更新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为牵头方,而招标人则是其控股股东——汉中市汉台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这种“父招子中”的模式,再度暴露了地方重大项目中可能存在的程序漏洞。

对此,知情人士直言:“老子招标,儿子中标,这不就是典型的‘左手倒右手’吗?这样的招投标,岂不是形同虚设、掩耳盗铃?”

业内专家指出,在政府采购与重大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是保障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公共利益的核心原则。当多个关联企业在同一项目中形成闭环式的“内循环”时,不仅违背了招投标制度设立的初衷,还可能导致价格虚高、质量下降、腐败滋生等一系列问题,严重侵蚀市场公信力。

事实上,国家层面早已关注此类乱象。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严厉打击各类招投标违法行为,包括排斥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串通投标、行贿谋标、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行为。文件强调,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完善处罚裁量基准,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顽疾。

该《意见》被视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其出台背景,正是针对当前部分地区依然存在的“明招暗定”“关联交易”“围标串标”等问题。

如今,汉台区这一七千余万元项目的“兄弟联手中标”事件,无疑再次敲响警钟:制度若不能落地生根,再完善的顶层设计也难阻“合规外衣下的实质违规”。公众期待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厘清是否存在程序失范或利益输送,真正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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