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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集资?霸州高新“债权转让”产品:高息募资、兑付存疑

2026-02-06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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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款名为“霸州市臻兴高新产业园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的产品在募资市场引发广泛关注。有投资者向风口财经反映,该产品以8%年化收益率、按季付息、到期还本的“刚性兑付”安排吸引资金,但其交易结构、发行主体资质及合规性均存在重大疑点。

近日,一款名为“霸州市臻兴高新产业园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的产品在募资市场引发广泛关注。有投资者向风口财经反映,该产品以8%年化收益率、按季付息、到期还本的“刚性兑付”安排吸引资金,但其交易结构、发行主体资质及合规性均存在重大疑点。

根据投资者提供的材料,该产品由霸州市臻兴高新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高新”)作为发行方,霸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发展”)提供担保,总规模1亿元,起投金额10万元。产品承诺每季度15号分配收益,到期一次性兑付全额本金及收益。

投资者提供的推介员朋友圈截图。

值得注意的是,霸州高新系霸州发展的全资子公司,二者均由霸州市财政局实际控制,属于典型的地方政府城投平台体系成员。然而,霸州高新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中并未包含任何金融业务资质。

更值得警惕的是,该产品将1亿元“债权资产”拆分为10万元起的标准化份额向公众发售,并明确承诺固定回报与保本回购。这一模式与传统不良债权处置(需买受人自行追偿并承担回收风险)存在本质区别,反而高度接近于债券、基金等标准化金融产品的公开发行。根据投资人提供的推介员朋友圈截图,该产品显然已面向普通公众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此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未经依法许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界定为非法集资。业内人士指出,该产品若面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且未履行适当性审查,极可能触及“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红线。

担保方霸州发展自身信用状况堪忧。上海票据交易所2025年11月7日公告显示,在2025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霸州发展发生3次以上票据逾期,且存在月末逾期余额或当月新增逾期行为,已被暂停商业汇票承兑服务。此外,2026年1月14日,票交所再次披露,霸州发展未按期披露2025年12月信用信息,进一步加剧市场对其履约能力的质疑。

截图来源:企业预警通

另据风口财经了解,霸州高新曾于2025年12月24日出具书面承诺函,称因短期资金周转需求,结欠款项合计2238万元,并承诺于2026年1月9日前全部结清。但截至该日期,上述款项仍未清偿。

在此背景下,一系列关键问题亟待厘清:

1、该1亿元“债权转让”产品是否已向金融监管部门履行注册或备案程序?

2、募资对象是否限定于合格投资者?是否存在向普通公众公开推介行为?

3、在母公司已出现票据违约、信息披露缺失的情况下,霸州高新仍以高息吸引投资,是否存在兑付风险?

4、该笔融资是否实质上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针对上述问题,《风口财经》分别致电霸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霸州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请求就产品合规性、监管职责等作出说明,以上企业和部门均回复将落实后反馈,但截至发稿,相关单位均未予回应。

风口财经将持续追踪事件进展。(风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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